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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老龄人才资源开发协会会刊《朔州老龄人才》第一期已于元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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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朔州市委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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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中发 [2003]1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晋发[2004]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住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小康大业,人才为本。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 战略资源。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对于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市以来,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大力构建人才支撑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但是,我市的人才总量、结构、素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消除,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整体环境和氛围还未形成。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忧患意识,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长远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2、明确人才强市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必须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把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检验人才工作的实际成效;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坚决克服各种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健康成长; 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抓好培养、使用、引进三个环节,把人才工作的重点放在开发培养利用本地人才资源上。立足当前实际,适应发展需要,开创全市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创新一个机制,建设 五支队伍,实现一个目标。”即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5支队伍为主体,强化人才培育, 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调整人才布局,壮大人才队伍,力争使人才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相适应,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相适应,人才素质提升与经济增长方式相适应,为朔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要抓紧制定《朔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到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 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管理法规日趋完善,人才成长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加强人才的评价使用工作
  3、健全党政人才的评价使用制度。
  建立群众认可和注重实绩的党政人才评价机制,切实把民意和政绩作为评价和使用党政人才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认可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标准。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整体推进党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要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并优先从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制定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研究制定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定期考核、日常考核制度,改进考核办法 。 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的责任制和失察追究制, 全面推行 “一制两档”。 要加快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通过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选派一些优秀大学生到乡镇(村)锻炼任职。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党政干部辞职到经济一线的主战场建功立业。
    4、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使用制度。
  建立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荐机构,探索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要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配套措施,培养一大批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5、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使用制度。
  制定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确定科学合理的量化细化指标。实行以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使用制度。积极推行招标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岗位聘用的灵活用人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允许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缓聘或不聘,切实保证单位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用人自主,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转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要实行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或公开考试。建立健全特殊专业技术人才使用制度,对科研业绩突出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聘用。
  6、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重视高技能人 才队伍建设。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打破资历限制,凡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并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越级申报职业资格。重视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建立和完善各级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
    7、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以乡土人才建设为基础, 加强农村科技、 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农科教结合,激励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制度。继续做好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获得市、县两级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称号的,可在项目开发、项目推广中优先予以考虑。
    8、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
  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范围,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统一对待和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 基金、 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 对到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由当地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人事代理,代办落户手续,参加社会保险。
    三、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力度
    9、重点引进高级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要突破妨碍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对于引进的急需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和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基层乡镇(村)锻炼任职的,可不受编制和职数的限制,实行先到位、后理顺的办法逐步解决。制定引进人才的行业指导目录和岗位要求标准,完善引进人才信息网络建设。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驻、但求 常来”的原则,做到国内国外相结合,刚性柔性相结合。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可以采取咨询、讲学、短期聘用、技术使用、技术入股、聘请顾问、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形式引进人才。引进的人才在外地取得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限制。我市急需的全日制高校本科大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和留学归国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工作、定居、投资创办企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优惠待遇。有关部门要为引进优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限时服务。实行“朔州市引进人才工作证”制度,凭该证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申报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参与科技项目投标、投资创业、购房等方面享受与本地人才相同待遇。同时协调解决好配偶、子女的落户、入学、入托、就业等问题。
    10、对引进人才给予优惠待遇。
  对引进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 需的优秀人才, 要提供相对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居住条件。根据我市实际,按下列标准发给安家补贴: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万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5万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10万元;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3万元。享受安家补贴的人员, 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并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11、加大对引进项目的资助力度。
  对引进人才携带高科技项目的,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在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经费中支出,资助金额根据项目评估情况决定。
    四、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
    12、加快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尽快解决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班级容量过大、师资力量短缺的问题。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职业教育改革步伐,加大投入,大力支持职业院校的建设,使其成为我市培养各类人才的重要基地。密切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关系,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 发展高等教育, 力争到2010年,创办一所高等院校,提高全市的文化品味和学术氛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13、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人才继续教育体系。
  开展创建学习型人才团队、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活动。要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党政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五年要有不少于三个月时间到党校、行政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它培训基地脱产进修。有计划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优秀干部到高等院校、省外、境外进行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经济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干部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围绕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企业技术创新等主题,积极开展各种短期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由人事部门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要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切实保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继续实施县、乡、村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工程。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成人教育、 执业资格教育、 社区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完善带薪学习制度,鼓励各类人才参加更高层次的继续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培训的社会化。
    五、建立规范有效的人才奖励和保障制度
    14、要全面落实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
  兑现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工资和其他有明文规定的待遇,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
    15、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并实行重奖。
  要落实《朔州市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和《朔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朔州市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重奖在科技、工农业生产、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奖金从市人才资源开发基金中列支。
    16、落实优惠政策。
  鼓励各类人才以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入股。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股份入股的, 其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可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 以技术转让方式提供科技成果的, 可以从成果转让项目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 用予奖励;用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在项目投产5年内, 每年从该项目净收入中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奖给合作人。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并在不侵犯本单位知识产权、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项目开发等活动 ,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归己所有。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省级优秀专家、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享受医疗保健 待遇。凡博士以上研究生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建立专家疗养和专家休假制度。
    17、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搞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工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办法。 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市级优秀拔尖人才、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要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新体系
    18、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进程。
  把培育和完善人才市场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县两级要加大投入,加快场地人才市场和网络人才市场建设步伐。抓紧时间,尽快建设市级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作用。今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一律到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遵循市场规律,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的主体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大力发展人事代理业务, 在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加快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规范人才中介市场,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资金投入、社会保障、人才流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19、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要组织各种类型的交流洽谈会,力争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我市不断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项目开辟渠道和途径。
    七、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20、形成党管人才的工作格局。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第一要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在提出发展目标的同时考虑人才需求;在制定工作规划的同时考虑人才保证 ; 在制定政策措施的同时考虑人才导向。 建立并落实 “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制度。制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时,要把人才工作方面的要求作为重要内容,并认真进行考核。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按照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市、县(区)委都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有编制、有职数。
    21、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
   各级党委要按照管好用活的要求,搞好统筹规划, 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明确发展目标,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 积极提供服务, 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激励和环境保障,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实行依法管理,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2、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市财政每年预算列支200万元作为人才资源开发基金,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统一管理。各县区也要加大投入, 拿出相应的资金。 人才资源开发基金主要用于引进和培训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当年结余的人才资源开发基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加强对人才资源开发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拓宽投入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资源开发事业,通过财政拨款、企业赞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资机制。

  主题词:人才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

  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发: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室,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厅

                                   2004年12月21日印发共印300

                

 

成立大会剪影

省老龄人才资源开发协会领导讲话

省老龄人才资源开发协会祝贺

市委副书记王耀斌致词

市委常委 组织部长牛社威讲话

朔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富讲话

朔州市人大副主任落国和在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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